據新華社電(記者 林苗苗 塗銘) 兩位“大V”因“轉基因食品能不能吃”而在微博上爭論“嘴仗”,最終轉至法庭:23日9時30分,方舟子(本名方是民)與崔永元名譽權糾紛案在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開庭,方是民主張崔永元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30萬元,崔永元則要求方是民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經濟損失67萬元。
  錯在他:
  對方互指侵犯名譽權
  自己“正當”清白
  庭審中,兩位當事人並未露面,均由代理人出庭。
  庭上雙方各執一詞,列舉出對方潑自己的各種“髒水”,力證自己的清白無辜,主張自己的言論是正當的、未侵犯對方名譽權。
  方是民的代理人稱,崔永元自2013年11月15日起先後發表微博,使用“騙子”等詞語說方舟子,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。
  方是民代理人還表示,對崔永元參與公益項目、考察轉基因紀錄片等,任何人均有權質疑。
  針對侵權說法,崔永元的代理人則稱,崔永元是基於公眾利益考慮,確保公眾的知情權和選擇權。質疑、批評、駁斥方是民的言論,沒有侵害其名譽權的主觀故意。而且公眾對某些“網絡用語”接受程度較大,不會對其名譽造成實際損害。
  崔永元的代理人反訴稱,自2013年9月起,方是民在其騰訊與搜狐微博發表了大量侵犯崔永元名譽權的言論。雙方均要求對方刪除微博、賠禮道歉、消除影響、恢複名譽,併在相關媒體上刊登致歉信。
  追根溯源:
  一場轉基因食品引發的“罵戰”
  一位是“科普作家、學者”,一位曾是知名主持人並現任教於高校,雙方都是有較大影響力的公眾人物,在微博上擁有百萬粉絲,何以釀成對簿公堂?
  兩人之間的硝煙緣起2013年9月8日對“轉基因食品能不能吃”的爭論。崔永元在騰訊微博評論稱,“你可以選擇吃,我可以選擇不吃。你可以說你懂科學,我有理由有權利質疑你懂的科學到底科不科學。你可以說我白痴,我也可以說你白吃。”
  之後,方舟子發微博稱,“你當然可以選擇不吃,但是不要傳謠阻礙中國農業技術發展。”
  隨後,兩人通過微博開展多輪辯論。辯論逐漸升級為罵戰,甚至牽扯上對方父母。2014年1月,方舟子告崔永元名譽侵權在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立案。崔永元申請反訴,由法院合併審理。
  庭審成“熱點”
  人們期待怎樣的公眾人物
  庭審雙方提交的證據引人關註。
  在起訴書中,原告方指出“方舟子被某網絡傳媒評為‘2010年中國榜樣年度人物’”等,證明“原告在社會公眾里享有相當良好的聲譽”。崔永元方也不甘示弱,提供了相反的證據。
  誰會贏得名譽?一些網民表示,兩位公眾人物的爭論變成罵戰,對雙方形象都有損害。公眾人物互指侵權案在某種意義不會有贏家。
 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邱澤奇認為,公眾人物在任何場合都應該註重自身的形象,因為人們會更多關註他們,甚至會影響青少年的道德判斷。  (原標題:方舟子崔永元為名譽權對簿公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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